杨代雄:萨维尼早期法学方法论中的三条基本原则

——以萨维尼的法学方法论讲义为考察对象

作者/编者:杨代雄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创作年代:2009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萨维尼的法学方法论对德国民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他直接或间接地为19世纪德国民法科学与立法实践指引了路向,假如没有他的方法论,德国民法理论与民法典可能就不是今天我们所见到的那种形态。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德国民法学渊源颇深,自清末民初以来,我们一直都在直接或间接(经由日本与苏俄)、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进口”德国民法理论与民法制度,直到今日亦是如此。一个国家的经济不能长期完全依靠进口,同样,一个国家的法律也不能长期依赖移植。我们在移植德国民法的过程中,必须有意识地去认识它、理解它,深入考察它的形成史,尤其需要考察德国人是以什么样的方法构建一个能够自我发展、自我调适的民法学理体系与制度体系。受人之鱼,不如受人之渔。只有掌握“造法”之方法,才能形成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民法理论与制度体系。近年来,我国学者对萨维尼的法学方法论开始有所涉足,但受资料所限,至今对其尚未有准确的、全面的把握。本文拟对萨维尼早期法学方法论中的三条基本原则进行初步解读,这三条原则是萨维尼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根基所在。

关键词: 萨维尼 法学方法论 德国民法学 中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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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14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5卷“德国债法改革反思”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系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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