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涛: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与交通肇事罪之判断

作者/编者:王海涛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6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3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肇事罪解释》)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导致发生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重大事故,还要求行为人对交通事故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即致人死亡的,应对事故负同等以上的责任;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对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因而,判定行为人的事故责任程度,准确地讲是其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2],成为刑事司法机关认定交通肇事罪是否成立的前提。

关键词: 法学 刑法 专题研究 交通肇事罪 刑事法评论 北京大学

正文

点击图片下载全卷

提取自刑事法评论(第38卷)_00.png

阅读全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34页,本文献为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刑事法评论》第38卷,"专题研究"栏目之单篇论文。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

¥5.00 下载

为你推荐RECOMMEND

联系客服
¥5.00
下载

该文档为付费内容,请购买后阅读全文

翻译服务

王海涛: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与交通肇事罪之判断

我们提供文献翻译服务,请填写您的联系方式,方便我们与您取得联系

提交
客服热线:13801067850 座机:010-88578296

提交成功

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与您取得联系,请保持手机联系方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