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英格博格·普珀:何为法条竞合

作者/编者:[德]英格博格·普珀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8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三种法条竞合形式的差异体现在法律后果上。在法条竞合的所有形式中,被排除的构成要件现实化不会出现在起诉书和判决主文中。但是,在辅助关系和吸收关系中,该构成要件现实化仍然起到加重量刑的作用。只要在特别关系的场合,被排除的法条在实体法上就不能得以适用,否则会违反双重评价禁止原则。在吸收关系(共罚前行为和共罚后行为)的场合,统一的量刑是以损害结果的同一性为基础的,损害结果经由数个不同的犯罪行为而得以预备、发生和保全。若将这些犯罪行为分别予以定罪量刑,必会双重评价这一损害结果。另外,如果在量刑中完全不考虑共罚前行为与共罚后行为,则会违反充分评价原则。因此,人们在实体法上像处理想象竞合那样来处理吸收关系,但由于不存在行为单数,故称其为法条竞合。撇开形式辅助关系(法定的辅助条款)不谈,通过更精确的观察,被称为(实质)辅助关系的构成要件情形,要么属于特别关系,要么属于结果单一。

关键词: 法学 刑法 专题研究 法条竞合 刑事法评论 北京大学

正文

点击图片下载全卷书

80659(1).png

阅读全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31页,本文献为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刑事法评论》第41卷,"专题研究"栏目之单篇论文。作者系德国波恩大学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荣休教授。

¥4.00 下载

为你推荐RECOMMEND

联系客服
¥4.00
下载

该文档为付费内容,请购买后阅读全文

翻译服务

[德]英格博格·普珀:何为法条竞合

我们提供文献翻译服务,请填写您的联系方式,方便我们与您取得联系

提交
客服热线:13801067850 座机:010-88578296

提交成功

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与您取得联系,请保持手机联系方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