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何:“情势变更”的解释途径及中国民法典的选择

——学理、判例及合同编编纂中的情势变更之体系化思考

作者/编者:李大何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创作年代:2017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在我国民法中,类似情势变更所针对的问题如何解决,实际上是涉及未来民法典体系安排的一个重大问题。从目前看,我国民法典已经决定将合同独立成编,而合同编(草案)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但已经实施的«民法总则»却没有对法律行为发生类似问题的救济措施的规定,但法律行为却不仅包括合同。既然我们已经规定了“法律行为”这一概念,就应该将其作为合同的上位概念和上位制度进行规定,用“法律行为基础丧失理论”替代情势变更制度,这样不仅能够保持法律行为的“统掣地位”,而且也为民法典保持体系的一致性奠定了基础。同时,由于我国«民法总则»及«合同法»没有对“共同错误”及救济措施作出规定,利用“法律行为基础丧失理论”也可以弥补这一漏洞。

关键词: 法律行为基础 情势变更 法律行为 不可抗力 商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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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18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16卷“混合担保” 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2015级民商法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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