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冠浩:判决书撰写中刑事法教义学之提倡

作者/编者:吉冠浩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3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撰写一份判决书不等同于书写一篇学术论文,所以,法官的大脑不能成为各种学说的跑马场。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判决书的撰写也必须像书写论文一样具有论证过程、注重说理方法。有学者将判决书描述为“一幅精选的图景”,认为裁判者在决定何者可入选与如何入选时要经过许多选择,寻找想找到的东西并坚持到底直至找到,当最初找到的东西不符合试图建构的图景时,需要改变力图寻找东西的标准。这一坚持寻找与改变标准的过程,实质上便是判决书论证说理的过程。因此,便产生了以下命题:判决书在撰写中应当如何进行说理?

关键词: 法学 刑法 德国刑事判决书研究 刑事法教义学 刑事法评论 判决书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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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自刑事法评论(第33卷)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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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31页,本文献为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刑事法评论》第33卷,"德国刑事判决书研究"栏目之单篇论文。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级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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