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澜湄合作,构建澜湄命运共同体

作者/编者:洪颖、杨丹妮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创作年代:2017
出处/来源:
学科分类:国际经济法学
文献语种:

摘要

一、澜湄合作的历史发展 二、澜湄合作现有框架 三、澜湄合作发展前景展望

关键词: 澜湄合作 共同体 一带一路

正文

专 题 一

2017年3月23日是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简称“澜湄合作”)启动一周年的日子。一年前,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成功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以及越南领导人共同宣布这一新兴合作机制的诞生。一年的时间里,澜湄合作展现出勃勃生机与活力,成为打造亚洲命运共同体的“金字招牌”。

澜湄合作的历史发展

20世纪90年代初,以澜沧江—湄公河为主轴的次区域合作兴起。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越南在不同范围内展开了次区域合作。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倡议下,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6个国家共同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The Greater Mekong Sub-region, “GMS”)机制,以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2002年首次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领导人会议召开,澜湄合作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展深入。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缅甸首都内比都召开的第十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为促进东盟次区域发展,中方愿积极响应泰方倡议,在10+1框架下探讨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对话合作机制”。2015年11月12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外长会议在中国云南景洪召开,此次会议达成了《澜湄合作概念文件》和《联合新闻公报》,确立了“3+5”的合作框架,标志着“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正式成立。2016年3月23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会议发表了《三亚宣言》。2016年12月23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外长会在柬埔寨暹粒举行。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是继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和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后中国参与的又一次区域多边合作机制。此前的合作机制多关注某一方面、某一问题;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为例,其由亚洲开发银行主导,并非六个成员国国家主导,存在着支持项目分布不均、筹资力不足的弱点。此外,此前的合作机制亦存在组织松散、缺乏效率的问题。


相比之下,澜湄合作机制则存在相当的优势。王毅外长对此作出了很好的总结:一是更加注重接地气,澜湄合作重在为6国人民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二是更加注重行动力,重在高效务实。三是更加注重全面性。澜湄合作全面涵盖了政治、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领域。四是更加注重包容性,澜湄合作无意取代现有各种湄公河机制,而是旨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次区域的发展繁荣。在合作内容上,澜湄合作不但有功能性合作,还有规制性合作。澜湄合作以功能性和发展性合作为主要内容,涉及一系列具体合作项目;同时,澜湄合作强调规制性合作,通过签署次区域运输便利化规定等,加强规制联通。此外,澜湄合作也是世界上首个率先响应联合国发展峰会通过的《2015年后的发展议程》的具体行动。


小贴士
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

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SEAN-Mekong Basin Development Cooperation,“AMBDC”)由东盟主导,该合作机制始于1996年6月,旨在加强整个东盟与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各国经济联系,建立经济伙伴关系,最终得以实现“东南亚自由贸易区”和“大东盟”形式。


联合国《2015年后的发展议程》
2012年1月,联合国秘书长为支持系统范围内准备2015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组建了联合国系统工作组。工作组于2012年6月向秘书长提交了第一份关于2015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的报告。题为《实现我们所有人期望的未来》的报告列出了工作组对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主要建议。

澜湄合作现有框架

澜湄合作启动一年以来,建立起了包括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工作组会在内的多层次合作框架,确定了“3+5”合作框架,即以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为三大合作支柱,以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为五个优先方向,目标是建立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值得注意的是,澜湄合作三大支柱与东盟共同体建设三大支柱完全契合,是现有地区合作机制的有益发展和补充,其成立将助力东盟共同体建设,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2016年3月23日,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三亚举行,各国共同发表《三亚宣言》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通过45个早期收获项目联合清单。迄今,澜湄合作已经举行一次领导人会议、两次外长会、四次高官会和五次工作组会。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首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45个早期收获项目过半已落实或正在落实。澜湄国家积极推动开展热带病风险评估及检测预警、红十字会社区卫生发展合作;建设扶贫试点,提升湄公河国家减贫能力;推进流域水文、森林、生态监管和养护合作。澜湄水资源、环境、执法安全3个合作中心筹建进展顺利,还有不少项目和倡议正有序推进。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已投入使用,六国踊跃提出首批项目申报。老挝和中国先后成立了澜湄合作国家秘书处。上述进展充分表明,澜湄合作不仅在行动,而且保持快速前行。正如王毅外长所说,澜湄合作不做高大上的“清谈馆”,要做接地气的“推土机”。


小贴士
东盟共同体由东盟经济共同体、东盟安全共同体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三部分组成。作为亚洲地区第一个次区域共同体,以政治安全、经济及社会文化为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标志着东盟一体化进程取得重大进展。

澜湄合作发展前景展望

自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来,习近平主席在不同场合先后提出了共建 “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非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网络命运共同体。2016年3月23日,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中明确指出,澜湄合作 “旨在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树立以合作共赢为特征的新型国际关系典范。” 澜湄合作之所以能在湄公河流域的众多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中脱颖而出,与其“打造命运共同体”的合作理念是分不开的。


建设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一方面显示了中国对澜湄合作的高定位和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投入程度和推进力度能够得到保障,这一年来的“澜湄效率”就是很好的体现。而未来的澜湄合作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推进:


(一)坚持“一带一路”框架,加强各领域项目合作。

澜湄合作的成员国地处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与我国地缘毗邻,且都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关键时期,相对于中国而言经济水平落后、工业化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薄弱;而中国拥有大量优势产业和优质的富余产能,装备和产品性价比高,可以通过产能合作帮助湄公河国家提升工业化产业化水平。中国已同多个湄公河国家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愿加强同各国的发展战略对接。作为以项目推动的合作机制,澜湄合作应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框架,重点推进六国之间的铁路和产能合作项目。另外,2016年12月7日东亚减贫合作示范项目在老挝万象正式启动,未来还需要继续推动减贫项目,帮助湄公河国家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设定的各项目标。除此以外,还应充分发挥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支撑作用,结合各国政策、人才支撑,加强各领域项目合作,加深相互依赖,构建共同利益网络,以利益共同体的重要基础构建澜湄命运共同体。


小贴士
丝路基金

丝路基金是指为了重新盘活丝绸之路而设立的一项旨在发展亚欧陆上经济的专项基金,由中国于2014年11月正式设立。丝路基金以亚洲国家为重点方向,以经济走廊为依托,以交通基础设施为突破,以建设融资平台为抓手,以人文交流为纽带,加强“一带一路”务实合作,深化亚洲国家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共建发展和命运共同体。


南南合作

南南合作,即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南南合作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传播人类活动所有领域内的知识或经验,并相互分享的能力,经历了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TCDC)及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合作(ECDC)两个阶段后,逐渐走向了多方位、多领域的广泛合作时期。主要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与环境、中小企业发展、人才资源开发、健康教育等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


(二)依托“一带一路”助建亚洲命运共同体
中国奉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外交政策,在此理念下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也正是基于命运共同体精神,通过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加强各国政治互信、经济依赖、文化相融,共同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彼此认同感。命运共同体的建设离不开有效的合作机制,如果说一带一路倡议为建设亚洲命运共同体开辟了新的路径,那么澜湄合作机制可以说是为一带一路提供了新的平台。中国在构建和实践澜湄合作机制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主导作用,所建设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可以说是对我国政府所倡议的构建亚洲命运共同体的一个示范。简单来说,澜湄合作与一带一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并且共同为建设亚洲命运共同体提供助力。

参考资料
[1]《大力推进澜湄合作,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环球网,原网址:http://world.huanqiu.com/article/2017-03/10363894.html
[2]卢光盛、雷著宁,《澜湄机制是中国—东盟合作新纽带》,载于《世界知识》,2016年第16期,20页至21页
[3]《澜湄合作启动一周年纪念暨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人民网,原网址:http://yn.people.com.cn/GB/n2/2017/0331/c372461-29953368.html
[4]卢光盛,《澜湄机制如何从湄公河地区诸多边机制中脱颖而出》,载于《当代世界》2016年第5期,24页至27页
[5]刘均胜,《澜湄合作:示范亚洲命运共同体建设》,载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13期,79页
[6]《澜湄之约:揭秘中国主导的全球最高效多边合作》,环球网,原网址:http://world.huanqiu.com/hot/2016-03/8789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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