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01调查征税产品建议清单及中国应对

作者/编者:杨国华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
创作年代:不详
出处/来源:
学科分类:国际经济法学
文献语种:

摘要

2018年4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对华301调查项下征税产品建议清单,同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认为美国政府的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国家发展利益。

关键词: 中国 美国 贸易战 301调查 301 关税 WTO 知识产权 技术转让

正文

(一)美国301调查征税产品建议清单概要

2018年4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对华301调查项下征税产品建议清单,声称这是美国对中国与技术和知识产权强制转让有关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做出的回应的一部分,其他两个回应措施是向WTO提起诉讼(案件:DS542)[1]以及投资限制(具体措施尚未出台)。

清单涵盖了2018年贸易价值约500亿美元的进口商品。关于500亿美元的数量,USTR考虑到对美国经济的损失以及消除中国相关政策措施。进口商品既包括高附加值产品如工业机器人、生物药品、航空航天,信息和通信技术类,也包括一些消费品如电视、洗碗机等,对共计1333种中国商品加收25%的关税。征收方式为从价税,即如果现阶段是免税的商品则征收25%的关税,而如果现阶段属于10%的关税,则征收10%+25%=35%的关税。针对产品的选取,是基于广泛的政府机构间经济分析,并将针对从中国工业计划中受益的产品,包括中国制造2025计划中的产品,同时去除那些会对美国经济产生破坏影响的产品,或者已经受到法律或行政限制的关税条目;对于剩余的产品进行排序,选取对美国消费者影响最小的产品加收关税。

该建议清单现在处于征求意见阶段,USTR于5月11日前在网络接收书面意见提交,5月15日举行听证会,5月22日前接受听证会后的进一步意见。USTR希望听取的意见包括对产品的增减去留,关税水平的增加,以及整体水平(贸易价值500亿美元)是否合适等。在听证后也还有一段时间才会正式公布。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和外交部发言人就该问题答记者问时都认为:美方不顾中方的严正交涉,毫无事实依据,公布征税建议,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中方强烈谴责,坚决反对。美方此次公布的清单,罔顾 40 年来中美经贸合作互利共赢的本质,罔顾两国业界的呼声和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美国国家利益,不利于中国国家利益,也不利于全球经济利益。美方做法严重违反了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中方拟立即将美方有关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同时,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准备对美产品采取同等力度、同等规模的对等措施。这些措施,近日将会公布。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应对美方任何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发布声明认为:中方强烈谴责、坚决反对美方在毫无事实依据情况下发起对华301调查并公布征税建议。美方做法严重违反了世贸组织基本原则和精神,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中国国家利益,不利于美国国家利益,也不利于全球经济利益。来而不往非礼也。中方将立即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同时,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对美国产品采取同等力度、同等规模的对等措施。希望美方保持理性,着眼长远,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2]

中国常驻世贸组织(WTO)代表团张向晨大使就美国公布“301条款”拟采取措施清单发表了声明,认为美国“301调查”蓄意严重违反世贸组织最基本、最核心的规则和精神,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行径。对此,中方强烈谴责,坚决反对,并准备对美产品采取对等措施。报告歪曲事实,东拼西凑,完全不符合中国推进市场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情况。他指出,在多边贸易体制的历史上,“301条款”曾肆虐一时,臭名昭著,遭到很多国家抵制,自本世纪初以来已偃旗息鼓多年。他强调,美国的做法严重动摇了世贸组织的根基,使多边贸易体制置于空前险境。中国呼吁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和中国一道,坚决抵制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径。[3]


(二)中国应对概要

2018年4月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认为美国政府的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国家发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实施日期将视美国政府对我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情况,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另行公布

加征关税的商品为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对原产于美国的附表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25%的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本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加征关税后有关进口税收计算公式: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加征关税税率)

从价定率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财务部新闻办公室认为中国对美方部分商品加征关税是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正义行为,是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正当举措。中国高度重视发展中美经贸关系。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两国经济存在很强的互补性,合作是中美两国之间唯一正确的选择。中美两国应坚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原则,保持理性,加强沟通,以建设性方式管控分歧,共同努力,维护中美经贸关系总体稳定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造福两国人民。

外交部发言人在答记者问过程中指出:在推动通过对话协商解决有关问题方面,中方展示了充分诚意,开展了大量工作。但对话协商妥善解决问题的最佳机会被美方一再错过。关于记者问到的美方有关措施是否会影响中方经济发展,他认为影响肯定会有的,但中方可以承受。回首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历程,我们经历了诸多挑战和困难、干扰和打压,但正是在化解、克服、应对的过程中,我们的实力不断增强,自信不断增长。妄图通过施压或恫吓使中国屈服,历史上没有成功过,今天也不会。[4]


(三)措施报告原文及相关法律

1. 美方发布对华 301 调查项下征税产品建议清单

点此查看

【附件2】

2. 中国应对措施

政策新闻:点此查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点此查看 【附件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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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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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4日初稿)



[1] DS 542点此查看

[2] 央视新闻:点此查看

[3] 中国驻世贸组织代表谴责美方蓄意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点此查看

[4]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点此查看

阅读全文

备注

附件说明: 附件1 - 此文献正文; 附件2 - 301 调查征税产品建议清单; 附件3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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