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伟:论结果防止行为的程度要求

作者/编者:吴大伟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08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据此,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在客观上有中止行为,在主观上有自动性。就中止行为来说,在实行行为终了的场合,行为人只有通过“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中止,本文即对“结果防止行为”的相关争议问题展开研究。

关键词: 法学 刑法 刑法学 自动放弃犯罪 刑事法评论 犯罪中止 结果防止行为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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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自刑事法评论(第23卷)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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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33页。本文献为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刑事法评论》第23卷,"专题研究"栏目之单篇论文。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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